第七百二十七章 早衰症(1 / 2)

大烟枪带着我们来到疯狗乐队的工作室。

其实,所谓的工作室,不过是一个邋里邋遢的地下仓库而已。

这里以前应该是用来堆放货物的地方,因为租金低廉,所以大烟枪将其盘了下来。

地下室估计有一百多平,四面都是墙,没有窗户,即使是大白天,这里也是伸手不见五指,进入地下室必须要开灯。

地下室里的排风系统也很差,闷热难耐,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霉臭味儿,空气中飘荡的烟雾,足以把蚊子熏死。

我和猴子一走进去,就被浓烟呛得猛烈咳嗽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遭了火灾。

而且我们走进去的时候,乐队好像正在进行新歌的排练,摇滚声震耳欲聋,几乎要震破耳膜。

几个乐队成员正沉浸在忘我的世界里面,一个长头发的男人正在弹贝斯,疯狂前后摇摆,让我很担心他会不会把腰折断。

还有个胖胖的光头,打着赤膊,脖子胳膊上全是纹身,他是乐队的鼓手,伴随着鼓点声,他胸口的赘肉也跟着一抖一抖的,比女人还要壮观。
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吉他手和一个弹电子琴的女人。

那个吉他手扎着一条

脏辫,穿着沾满油渍的破洞牛仔裤,略显疲惫的坐在角落里,手指上夹着香烟。

弹电子琴的女人年纪不大,模样应该还算周正,但是打扮的却很妖艳,涂抹着紫色的眼影,头发也染得五颜六色,穿着性感的紧身黑背心,还有一条黑色皮裙,就像是黑暗里绽放的一朵妖花。

看见我们走进来,乐队停止了演唱。

大烟枪将啤酒零食放在地上,招呼那几个成员道:“来来来,大家辛苦了,过来一起喝点酒,介绍两个新朋友给你们认识!”

那些人放下手里的乐器,围拢上来,也不客气,有的蹲着,有的席地而坐,拧开啤酒就喝。

大烟枪招呼我和猴子坐下,我和猴子看了半天,满地的狼藉,甚至还有发霉的快餐盒,我们都不知道屁股应该往哪里放。

最后大烟枪找来一张废报纸铺在地上,我和猴子才坐了下来。

我环头四顾了一下,到处都堆放着乐器,电脑,墙上还有稀奇古怪的涂鸦喷绘。

大烟枪一脸骄傲的问我:“程哥,我这里咋样?”

我又不能说不好,只能笑着点点头:“不错,充满了梦想的味道!”

大烟枪递给我

一罐啤酒,又递给猴子一罐,挨个跟我们介绍道:“这是我们的贝斯手,张杰!这是我们的鼓手,大飞!还有我们唯一的美女成员,阿莎!以及我们的吉他手,脏辫小王子黄培!”

大烟枪介绍道黄培的时候,却发现黄培坐在角落里,并没有过来。

“喂,黄培,过来喝酒啊!”大烟枪瓮声瓮气的叫喊道。

阿莎说:“他最近几天好像都不太舒服!”

贝斯手张杰用手撩了撩长发,嘿嘿笑道:“天气冷了,你们晚上睡觉的时候盖好被子,不要乱动嘛!”

阿莎的脸颊顿时一红,将手中的零食扔到张杰身上,啐骂道:“闭上你的菊花!”

我这才知道,原来这个阿莎跟黄培是情侣关系。

黄培一瘸一拐,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过来,走到近处我才发现,这个黄培年纪很大,脸上都布满了皱纹,两鬓的头发也变成了银白色,脖子上吊着一块拇指大小的血玉,明晃晃的,非常夺目。

我和猴子对视一眼,心中诧异道:“好家伙,这么大年纪了还在追逐梦想搞摇滚,这副身子骨也不怕被低音炮给轰垮了!而且……”

我扭头看了一眼阿莎

,又看了看黄培,心里嘀咕:“现在的小女生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,这个阿莎看上去不会超过二十岁,而这个黄培起码也有五十岁左右,年纪当阿莎的父亲都绰绰有余,年龄悬殊这么大的两个人,怎么会成为情侣呢?难道这个阿莎有恋父情结吗?”

大烟枪递了罐啤酒给黄培,黄培没有伸手去接,声音疲惫的说:“我有点累了,先回去休息,你们慢慢喝!”

说着,黄培抱着吉他,转身便朝地下室外面走去。

阿莎站起来,追了两步:“我陪你回去吧?”

黄培摇了摇头,冷漠的说:“不用,我自己回去休息,你玩你的!”

阿莎叹了口气,无奈的走了回来。

砰!

地下室的铁门重重关上,大烟枪问阿莎:“他没事吧?我看他的样子,好像病情又加重了?”

阿莎点点头,红了眼眶,猛灌了一口酒,擦着唇角说:“是啊,这两天白头发都长出来了,他今天本来都不想出门的!”

我刚才打量了一下黄培的脸色,气色确实很差,听他们这样一说,才知道他生了病。

于是我好奇的问大烟枪:“刚才这位朋友,得了什么病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