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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围一群喝粥的年轻人,听到林周跟张建军的聊天。
端着粥,悄咪咪的往他们所在的位置移动,想要听的更真切些。
这是什么豪门八卦吗?
是他们这种围观路人可以听到的吗?
原来现实中的总裁也是跟小说里的霸总学习来的。
林周跟张建军还在继续说着。
显然,林周对这个话题也很感兴趣。
“怪不得。”
原来张大爷儿子从小就按照总裁文里的模板培养的。
尤其是张大爷妻子意外去世后,那些总裁文小说,都成了遗物,是妈妈留给孩子的东西。
张明远肯定想妈妈了,就拿出来看看,看多了,可不就想成为妈妈想象中的模样嘛,变成了一个霸道总裁。
他真的,我哭死,好令人感动的母子情谊啊!
张建军见林周一副很感动的样子,有些疑惑,总感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。
但下一秒,一口海鲜粥吃到嘴里,他的注意力立马被转移了。
好好吃啊!
洁白的大米已经被蟹黄虾头煸炒出来的油脂染成了金黄色,吃到嘴里,鲜虾跟蟹黄的鲜味,不分彼此的在味蕾回荡。
咀嚼开来,还有蟹黄绵密的口感。
要是吃到脆嫩的鱿鱼,那脆嫩的口感跟腌制时的调味,更是味蕾的享受,说鲜掉眉毛一点都不夸张!
还有那大虾,也一点都不老,不是白灼的口感,也不知熬粥煮久了的那种发柴的口感,像是粥煮好,鲜虾倒进去,利用滚烫的米粥焖熟的。
极嫩,极鲜,这种做法也能吃到食材最本身的味道。
不是最新鲜的活虾,可没这个口感。
“你这粥卖一百一碗是不是亏了?这么多海鲜,能吃出来全是新鲜货,江东不靠海,新鲜的海鲜都是空运过来的,价格比沿海城市贵多了,我看这里面还有干贝瑶柱,螃蟹,大虾,鱿鱼等等,好多种海鲜,成本很高吧。”
林周听到张建军的话,眼前一亮,一副大爷你懂我的神色。
可不是,这锅海鲜的成本太高,他煮的时候,也是想着自己吃,压根没注意成本,怎么好吃怎么做。
结果昨晚才发现,成本确实有点高,基本不赚钱了。
算上他煮粥花费的时间成本,都可以说亏本了。
毕竟他还爬到了山顶。
尤其是当有人嫌一百块一碗粥贵,林周想到那些成本,心都在滴血。
都怪这几天摆摊,每天都有人嫌贵,虽然林周当时没说什么,但听多了,还是在心里留下痕迹了。
就想着做一锅成本对得起一百块一碗的粥。
这明显就是被那嫌贵的食客绑架了啊。
林周没想到最懂他的人竟然是张大爷。
果然是一起爬山的友谊,只会关心他亏不亏本,不会觉得卖便宜点,他做为食客能占便宜。
是个大好人啊!
林周感动的无以复加,拉着张大爷的手,还想再说什么的时候,摊位前,突然来了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。
林周:???
不是,谁家好人爬山穿的西装革履啊。
真是头一次见穿西装皮鞋爬山的,他脚还好吗?
林周真不是故意的。
只是下意识的看了看这人的脚。
特助兼保镖-小李注意到林周的眼神,嘴角抽了抽。
但想到大小姐吩咐的任务,还是尽责的开口。
“你好,两份粥。”
说着,他扫码付了两百块钱。
林周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,盛粥的动作都慢了半拍。
周围端着粥的食客,看向格格不入的小李,都隐晦的投来注视的眼神。
小李此时此刻就庆幸自己带了墨镜,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,不然多尴尬!
他是陆总给陆浅安排的助理兼保镖,是部队里退下来的,非常有实力。
昨晚小李就被陆浅派了任务,明天早上到秦黄山山顶找到一个卖粥的摊位,买两碗粥回来。
等她睡醒要吃 。
于是小李上班前,先来了一趟秦黄山。
因为买完粥就要去上班,他懒得在回家换衣服,就直接平时上班的穿着打扮来爬山了。
爬秦皇山这点运动量,对他来说不算什么,几十分钟就到了山顶,穿什么鞋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。
不对,还是有影响的,速度上慢了一点。
他也知道穿着这样来爬山,肯定会吸引别人的注意力,但没办法,他又不想来回多跑一趟,只能这样了。
“谢谢。”
接过粥,小李依旧没有表情,仿佛一个过客一般,完成买粥的任务就要离开。